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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 |||||
被考核单位: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省级自评 | 部级考核 |
制度建设 (10分) | 1.建立健全制度 | 10 | 资金管理、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绩效考核指标、补贴系统、补贴经销商、责任追究等方面管理制度合规、有效、完整。 | ||
重点工作 (61分) | 2.补贴重点实施环节管理 | 20 | 按规定确定并管理补贴范围、补贴机具、补贴对象和补贴经销商。 | ||
3.信息公开 | 20 | 按规定做好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工作的得8分;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到位和公开上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置者信息表的得12分。 | |||
4.廉政风险防控 | 4 |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案科学、合规、可行的得2分,深入开展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得2分。 | |||
5.宏观引导 | 3 | 突出补贴重点,减少补贴品目或选择薄弱环节机具品目在县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 | |||
6.投诉处理 | 6 |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及时有效组织调查处理群众投诉并上报。 | |||
7.补贴系统应用 | 8 | 按规定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并全面落实《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管理规程》的得3分,辅助管理系统中的补贴数据信息录入准确、安全保存的得5分。 | |||
执行实施 (14分) | 8.资金使用与结算 | 12 | 全县年度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基本执行完成和基本结算完成。 | ||
9.材料上报 | 2 |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要求上报材料的得2分,报送不及时或上报内容与农财两厅(局)规定明显不符的相应扣分。 | |||
实施效果 (15分) | 10.工作成效突出 | 15 | 完成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期目标的得10分;按照农财两厅(局)的倡导,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开展补贴工作的,得到领导肯定的或补贴政策实施成效显著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得5分。 | ||
扣分项及 一票否决 |
11.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 经上级在延伸绩效考核中发现县级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次扣20分。 | |||
12.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经公安、检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总体评分为零。 | ||||
合计 | 100 | 省辖市农机部门得分为所辖县(市、区,含财政直管县)平均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