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负责人事、劳资、党务、老干部、科技干部管理工作。
农机管理科:指导农业机械的使用、管理;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农机服务市场;组织、协调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会同办公室提出农机作业用油、农用救灾柴油补贴资金的分配意见并协调落实;指导农机化试点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农机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指导农机修理行业的管理和修理工的考核发证工作;负责指导农机系统国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乡站兴办实体的宏观管理;参与农业综合开发中的农机化项目管理。
科技教育科:负责农机科学技术的普及、科技成果的评定与管理;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建议;负责农机化科研及农机新技术引进、开发、推广、应用项目的论证、立项、申报、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农机管理技术人员、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规划;指导县农机化学校的业务;负责农民农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考核发证工作;负责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负责全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督管理;宣传贯彻农机安全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负责驾驶操作人员考核、核发牌证、安全检查、安全教育;负责乡、村道路农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市农机推广站:具体负责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研制与推广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科研与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农机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检验、鉴定工作,组织发放推广许可证。规格相当于正科级。